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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0-17 作者:厅事业处 浏览量:2147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集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为江西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学院现有艾溪湖、上海路和丁公路三个校区,有各类在校学生近10000人,现设有机械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课部、中专部等6个教学系部以及机电研究室、热处理研究室、理化研究室、检测总站等6个科研处室,开设有机电、数控、模具、汽车、电子、软件、会计、物流、空乘等37个高职专业,拥有数控技术和汽车维修两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电子信息技术、模具制造技术、跨专业文科综合实训中心等3个省级专业技能实训中心。详细情况可浏览学院网站:http://www.jxmtc.com。

为适应学院规模不断扩大和实现内涵式发展战略目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备注:①国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②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③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提交者,取消聘用资格。

④工作证明材料必须含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 11月6日。

2.报名方式:

(1)登录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jxmtc.com/的“公示公告栏”(电脑端),下载填写《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及《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信息汇总表》。

(2)将以上表格连同其他应提交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后,以附件形式发邮件至zzjsxyrsc@vip.163.com。应提交材料包括:报名表、汇总表、本硕学历及学位证书、身份证照片、本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岗位有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岗位有要求的)等材料。

(3)投送简历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附件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姓名(例如:001思政课教师岗+张三)。仅递交报名表或汇总表不视为已报名。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请勿多报,若重复报名只认可第一次有效,请慎重考虑。

3.资格审查:

接收简历后,将对应聘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本人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通过学院官网发布(电脑端),不再电话逐一通知,敬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江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122763;18170846927、15907006779。

报名邮箱:zzjsxyrsc@vip.163.com。

联系地址:南昌市紫阳大道318号。

邮编:330095

三、考核办法

1.招聘考核方式为:专业知识笔试或综合技能测试(百分制)+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百分制)。

2.如果某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则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如招聘人数为1人且应聘人数低于3:1,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某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6:1,则需先进行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政治理论、法律基础、逻辑判断、省情省策或校情校史、公共礼仪、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和热点话题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其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初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授课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5.001岗-004岗采用专业知识笔试+试讲,专业知识笔试和试讲成绩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005岗-020岗采用综合技能测试+试讲,综合技能测试和试讲成绩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021岗-029岗采用综合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综合技能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占考核总成绩的50%。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综合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5分或试讲成绩低于75分,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由我院指定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学院可以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5.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其它

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要诚信报名,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资格和聘用资格。